一、申請席位應具備的條件
1.經營狀況良好,無嚴重違法違規記錄;
2.通訊、資金劃撥條件符合交易所要求;
3.配備符合交易所要求的業務系統及相關專業人員;
4.具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和交易管理辦法;
5.業務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符合國家、行業和交易所相關技術管理規范的要求。
二、席位申請辦理時間
交易所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報告做出批復?!?/span>
三、席位使用費
席位使用費按年收取。席位年申報量不超過20萬筆的,年使用費為人民幣2萬元;席位年申報量超過20萬筆的,年使用費為人民幣3萬元。申報量是指買入、賣出以及撤銷委托筆數的總和。席位撤銷時,已收取的席位使用費不予退還?!?br style="outline: 0px; font-size: 10.5pt;"/>
四、席位的使用和維護
會員交易設施安裝和系統調試完成之后,達到交易所規定標準且符合開通條件的,方可投入使用。
會員應當加強席位管理和交易業務系統維護,主要設施需要更換或者作技術調整時,應當事先征得交易所同意。席位遷移出原登記備案地,應當事先報交易所審批。交易所有權對席位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席位撤銷情況
1.申請撤銷席位并經交易所核準;
2.私下轉包、轉租或者轉讓席位;
3.管理混亂、存在嚴重違規行為或者經查實已不符合開通條件;
4.利用席位竊密或者破壞交易所系統;
5.會員資格終止;
6.交易所認為其不適宜擁有席位。
會員單位可通過參與人服務平臺向交易所申請重置查單密碼及其它交易業務密碼。